关于苏家坨镇一镇一园集体产业七王坟旅游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419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受文单位: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苏家坨镇一镇一园集体产业七王坟旅游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京海淀发改[核]〔2018〕110号)收悉,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关于苏家坨镇一镇一园集体产业七王坟旅游用地项目征求规划意见的复函》(海规字〔2017〕8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海预〔2018〕10号)、《不动产权证书》(京〔2017〕海不动产权第0000007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由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实施苏家坨镇一镇一园集体产业七王坟旅游用地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苏家坨镇一镇一园集体产业七王坟旅游用地项目。
二、建设单位: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合作经济联合社。
三、建设地点:海淀区苏家坨镇七王坟村,东临五七水库,南临紫云台香草园,西临现状林地,北临现状林地。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9200平方米,建筑规模为19200平方米(不含地下),主要建设内容为酒店。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21636万元,全部由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合作经济联合社自筹解决。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摘自: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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