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网
欢迎访问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热点检索: 照明 路桥工程 交通设施 电力工程 勘察设计 电气设备 空调/暖通 监理 绿化景观 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 智能化 水处理 装饰装修 LED 家具 建筑材料 市政工程 体育场 水利水电 电梯 厨房设备 三大系统 检测 净化工程 教学设备 灯光舞台 钢结构 船舶 噪声治理 钢材 防腐保温 石材 加固 PPP
推荐公告
辽宁省5G通信塔及附属工程...
河南省5G通信塔及附属工程...
苏州三元宾馆有限公司关于苏...
常熟服装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关于EC...
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关...
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
苏州市吴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关于20...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招投标网 —> 政策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核准文件有效期的函


 发布时间: 2018-02-0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核准文件有效期的函

发改办财金〔2018〕195号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剩余额度延期发行的请示》(厦发改投资〔2017〕90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7号)文件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月7日。
  二、请你委督促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发行前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在发行首日前10个工作日向我委报备。
  三、请你委督促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及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核准的募投资金投向合规使用债券资金,认真落实偿债措施,确保本息按期兑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下载附件: 无附件